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
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豆制品。本标准不适用于大豆蛋白粉。
2 术语和定义
2.1 豆制品以大豆或杂豆为主要原料,经加工制成的食品,包括发酵豆制品、非发酵豆制品和大豆蛋白类制品。
3 技术要求
3.1 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。
3.2 感官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表1 感官要求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、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,无异味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,无霉变,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液体样品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,固体样品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,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。闻其气味,用温开水漱口,品其滋味
3.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脲酶试验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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